徵才機關 |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7~2025-09-22 |
資格條件 | 1. 具公務人員 初等 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 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2 條第 2 、 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4.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 各區服務櫃台總管督導。 2. 健康促進醫院及其綜合業務。 3. 輔導會戰時傷殘及退除役軍人安置計畫作業。 4. 警消海巡空勤人員就醫業務。 5. 衛生局醫政督考及緊急醫療事務聯繫。 6. 衛生局民眾陳情案件承辦業務。 7. 承辦總統府警衛室專案。 8. 懷遠堂及救護車契約廠商之履約 管理。 9.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 號 |
聯絡E-Mail | imposs369@vghk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 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 1 份 PDF 電子檔後上傳:(1) 報名表、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銓敘部現職審定函、 ( 6)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 7)採購專業人員證書-無則免附 、 ( 8)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9) 榮民證 -非榮民免附 。 3.甄選程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甄選。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 5. 如對本案職缺有疑義,請洽 承辦人員 李小姐 連絡 電話07 3422121#75945 。 6.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 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