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7-3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30薪點(月薪31,993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24~2025-07-3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公務經驗4個月以上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包括公務車業務及綜合業務窗口等相關工作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7月30日(三)下午5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A-秘書室-約僱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如同時報名數缺,只須寄一份並在報名表應徵職務欄位複選即可),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8月5日(二)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 114年8月7日(四)下午4時20分至本局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三等約僱人員(職代)230薪點月薪31,993元(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僱用期間自簽准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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