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8-07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24~2025-08-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財政(稅)、會計、法律、財務(企業)管理相關學系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有職務代理經驗者尤佳。
三、熟稔公文寫作,文筆流暢,熟悉Office 與Libre Office 文書處理軟體。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各級政府債務統計、地方政府債務分級管理與還本付息事宜。
2.其他債務管理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 巷1 號(近捷運景美站)
聯絡E-Mail lyyu@mail.nt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履歷請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 檔後上傳: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附照片及自傳,工作經驗請敘明歷任工作單位、簡要工作內容及任職起訖;務請提供手機號碼,俾利聯繫)。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
(三)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英語檢定等)。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三、本次公開甄選正取2 名,另視結果擇優候補4 名,候補期間為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為提報考試分發列管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高考增額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 日止(預計114 年12 月中旬以後),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錄取人員每月以280 薪點支給報酬( 新臺幣38‚948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五、聯絡電話: 報名相關事項請洽(02)2322-7512 游小姐;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7590 徐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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