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立前峰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30~2025-08-08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文教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具電腦操作知能,且熟悉Word文書/Excel編輯處理應用、網路應用能力、相關證照(含採購)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教務處及總務處相關行政業務。 二、試卷整理包裝、教學資料登打等文書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三、財產登記管理及相關統計報表彙整。 四、物品管理及分發使用、跑馬燈登打及風險管理。 五、辦公廳舍電子門鎖管理、能源管理及場地管理。 六、勞健保(含臨時工)加退保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立前峰國民中學(高雄市岡山區樹人路1號) |
聯絡E-Mail | ting617.office@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人:林主任、陳主任 二、連絡電話:07-6265568#310、510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報名表(含附件)及相關證件掃成同一個PDF檔於「我的應徵」上傳(未上傳者視同未完成程序)。 二、報名表如附檔或請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下載使用,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7-6265568#510人事室。 三、報名表請附照片並簽名,另請掃描上傳繳交下列證件影本(A4 格式,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 (一)身分證正反面。 (二)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現職銓審函。 (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七)與本職缺相關訓練證明文件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八)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九)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四、資料不完整者(含影本未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者)或經審查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 ※ 甄試項目: 一、筆試(40%):本校就專業知能、物品財產管理、車輛管理、公文文書處理等進行甄選。 二、面試(60%):由本校就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溝通應對等進行面談,每人6至15分鐘為原則(視報名人數調整);經唱名3次未入場者,即取消該項目應試資格,不得異議。 ※甄試時間、地點: 一、資格審查:就上傳資料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報名;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進行甄試。 二、甄試時間地點:經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本校擇優數名通知甄試,甄試名單及時間地點將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個別通知,餘不再另行通知,請自行留意信件及依限回復。 ※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總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二、本案甄選錄取人員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其他事項: 一、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佈,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二、如需取回履歷表者,請附回郵信封,俾憑辦理。 三、甄試時間如有更改將另行以電話通知。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