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6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9-03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含檢覈)考試及格,並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二)曾任地區醫院層級以上之醫療機關(構)或本轄衛生所從事護理工作經驗3年以上,兩者得合併計算(年資計算以取得護理人員執業登記期間為原則);另相關長照機構(含居家、社區及住宿等長照機構)年資不予採計。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衛生所公共衛生護理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所屬各衛生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詳如宜蘭縣政府衛生局114年度新進護理人員甄選簡章(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徵才專區下載)。意者請於114年9月3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將簡章規定須繳交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逕寄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本次甄選護理師原住民地區(大同鄉及南澳鄉)衛生所:護理師正取1名、候補2名;平地衛生所:護理師正取5名、候補10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聯絡電話:(03)9322634轉1428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