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3~2025-08-1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二、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職務公告截止時已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具辦理植物防疫業務3年以上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植物防疫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植物防疫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11樓) |
聯絡E-Mail | kaihsin11@aphi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後上傳)。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聯絡電話:02-23434236莊小姐,有關業務問題,電洽02-33436418蔡小姐。 四、本次甄審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本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