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12~2025-08-1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最近3年考績(成)2年以上列甲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之執行。 二、公路交通工程維護、交通安全改善。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交通管理及控制中心(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
聯絡E-Mail | amy1119@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二、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件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三、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分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五、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六、聯絡方式:08-7893456分機1505;人事室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