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聘用助理研究員~2025-11-28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助理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5-11-14~2025-11-2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食品科學、資訊、統計、農學、公共衛生等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食品科學、資訊、統計、農學、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辦理食品流通稽查、食品工廠查核及輸入查驗相關業務。
2、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業務之協調及協助。
3、輸入食品藥物化粧品通關後流向之追蹤及稽查。
4、辦理流通稽查、工廠查核資訊之規劃與設計,產品通路管理資訊系統之維護、管理及規劃。
5、辦理流通稽查、工廠查核及輸入查驗數據及資訊之統計分析。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2樓 (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基隆港辦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114年11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20024 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2樓 食品藥物管理署張小姐收」,並於信封註記「應徵北區管理中心聘用助理研究員」:
(1)個人履歷 (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務必載明聯繫電話、e-mail信箱及地址)。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如為大學畢業者,請檢附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3)自傳。
2.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3.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方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須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
4.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80至424薪點(約新臺幣38,948至58,978元)。
5. 聘用期間:自本署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本署得視工作表現及當年度考核結果情形決定次年度是否續聘。
6. 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用期間5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7. 聯絡人:張小姐 02-8978-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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