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1名(短期職務代理人員,月薪26,900元)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05 |
資格條件 | ◎學歷:專科(含)以上畢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精熟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
工作項目 | ◎協辦社政、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應徵者請檢附非編制人員公開徵才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網站/主題服務/就業/市府徵才網頁下載填寫)、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皆以A4影印),並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秘書室收【信封註明應徵社會課非編制人員職代及白天電話】,如有疑問,請洽本所聯絡電話29929891分機130陳小姐,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俾利寄回,郵資不足恕不寄回),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 1月)。 ◎本次職務係代理社會課非編制人員育嬰留職停薪職缺,僱至留職停薪屆滿(112年11月30日)為止。倘留職停薪人員提前申請復職,本替代人力應即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