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約僱技術員~2023-06-09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6-02~2023-06-09
資格條件 1.國內大專以上建築、土木、電機、電力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身心障礙者身分(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會住宅統包工程業務。
2.協助代辦各機關之土木、建築或學校等各項工程之協調、解決施工障礙、審核各項工程施工有關計畫及監造或專業代辦採購及工程管控工作等事項。
3.辦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之道路工程測量、規劃、設計及施工協調等相關事項。
4. 辦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本署工程整合資訊系統資料填報與登錄及職業安全衛生等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 40144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內政部營建署中區工程處及所轄工務所)。
聯絡E-Mail m11ymj@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影本(3)學歷證書影本(4)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5)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於112年6月9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40144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1樓營建署中區工程處余明晉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技術員】,或線上應徵本職缺。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余明晉,電話:04-22188170)。
3.本案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本署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及年終考核一年一僱)。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5.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以280薪點至330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36,316至42,801元。曾在公立機關(構)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每滿二會計年度之年資得提高薪點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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