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9~2023-05-1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諳電腦軟體(OFFICE)操作及文書處理。 (三)具主計業務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會計帳務處理、憑證裝訂保管、內部審核。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一段45號 |
聯絡E-Mail | nikola.tw@cg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5月1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海巡署北部分署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代理人」字樣),聯絡人:人事室吳叔懿科員,聯絡電話03-4080024分機310706(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一段45號)。 (二)月支報酬36,316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約至112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