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1~2025-06-18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環境工程、環境衛生、土木工程及水利工程相關系(所)尤佳。 (二)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三) 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四) 具有公務機關職代經驗者或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園區環境保護相關業務。 (二) 污水下水道系統操作維護計畫、環境監測案履約管理。 (三) 執行環評承諾事項及環評變更。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40763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 |
聯絡E-Mail | maggie@cts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務係擔任本局環安組科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計114年8月6日至115年1月22日止),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二)有意且資格符合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下列文件上傳,未能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電腦操作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4.具有公務機關職代經驗者或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者(需檢附工作內容之工作證明)(無則免附)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資格不合(自傳未填寫及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擇優酌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報名人員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