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9 |
資格條件 | (一)須具備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特考調任限制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學校行政知能,並熟悉Word、Excel、網路操作等應用處理能力。 (六)具政府採購人員證照尤佳。 (七)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輪調者。 |
工作項目 | (一)電子收發文、檔案管理;機關印信管理、電子跑馬燈登打。 (二)教育局表單、全校性會議紀錄及整理各種集會報告事項。 (三)辦理學校活動邀請函、謝函寄發及祝賀函等簽收登記。 (四)綜合性業務之擬辦。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校總務處(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距離捷運劍潭站2號出口約500公尺,步行7分鐘。 |
聯絡E-Mail | 88900y@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1.請於114年4月29日(星期二)24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如有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88900y@gmail.com,完成後並請於上班時間電洽28855491-802人事室胡小姐確認。) (1)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簡歷自傳、切結書。 (2)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人員免附,各項資料(含照片、獎懲紀錄、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完整】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6)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7)最近1筆銓審函 (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9)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10)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 (11)身心障礙手冊。 (二)逾期報名、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書面審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校聯絡電話:02-28855491 人事室:分機802(報名資格)總務處:分機830(工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