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四)有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及格證明或主辦促參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有政府採購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國民運動中心之促參作業營運管理。 (二)促參綜合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7610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99號惠中樓10樓 |
聯絡E-Mail | ch013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應徵人員請於114年5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1.現職派令。2.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文教行政」職系職務審定 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及格證明、政府採購證照等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其他說明 (一)持外國學歷者尚須提供:1.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位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2.國外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入境紀錄證明。3.學位證書並請翻譯成中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合者不予通知。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1卓小姐、邱小姐51952(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1313廖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