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檢查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30~2025-05-05 |
資格條件 | 需為勞⼯、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之⼀者: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學位。 ⼆、國內外⼤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作有關之重要⼯作經驗2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1.本市勞動條件檢查事項:本市轄內申訴檢查、專案檢查及⼀般檢查,其檢查範圍包含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作法、勞⼯退休⾦條例、勞資爭議處理法(協助調查事實部分)等其他勞動條件相關法令。 2.勞動條件檢查後續配合事項: (1)包括處分、訴願答辯、登錄陳報檢查結果、統計並提出專案檢查報告等。 (2)檢查後續罰鍰、訴願等相關事項。 (3)其他⾏政⽀援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萬華第二辦公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並視業務需求輪調回局本部(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