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2~2025-05-09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有案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大專院校以上機械相關科系所畢業。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
工作項目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焚化設備運轉操作、維護保養。 三、須配合輪班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項工作從事焚化處理相關設備操作、維護保養,得支領清潔獎金。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地址: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
聯絡E-Mail | bc5762@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廠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5月9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等,如無免附)。 四、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5月9日(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相關證明影本,以電子郵件寄送至bc5762@gov.taipei收,郵件標題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機械工程職系工程員」字樣,且以電話確認承辧人員(02-28360050分機202黃先生)是否收到電子郵件,倘提供資料有虛偽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本職缺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增列候補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