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徵求 書記官~2025-04-15

徵才機關 法務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書記官
職系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8~2025-04-15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經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非主計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除應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外,並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 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2) 大學以上學校統計、會計學系畢業或經統計、會計類科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最近10年內修習統計學、會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2.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及相關資訊軟體操作。
工作項目 1. 檢察資料之蒐集、整理與分析及報表編製。
2. 檢察公務統計相關系統維護。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高等檢察署統計室(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聯絡E-Mail enyou1121027@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屆時若未出缺,將視同未出缺。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依事求人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由用人單位視需求決定人數,但至少為5人)進行面試。
七、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21910189轉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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