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徵求 臨床心理師~2025-04-16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臨床心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0-嘉義市
有效期間 2025-04-07~2025-04-16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學校碩士含以上畢業者。
(二)具臨床心理師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經公務人員考試公職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臨床心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臨床心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公務員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臨床心理師等相關業務。
(二)行政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聯絡E-Mail chyihr@chyi.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擇一報名方式
(一)採郵寄報名方式者:請檢附履歷表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臨床心理師證書、臨床心理師工作經驗等相關證明文件檔案資料影本,掛號逕寄:600579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臨床心理師」。
(二)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勿寄送紙本):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臨床心理師證書、臨床心理師工作經驗證明,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聯絡電話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號碼:05-2319090 分機1134
電子郵件:chyihr@chyi.mohw.gov.tw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