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32,425元)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5~2023-07-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形。 四、地政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公務機關約僱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市有非公用財產開發利用及標租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中央區 |
聯絡E-Mail | xyz@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2年7月14日(星期五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大專(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1999轉119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email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僱用期間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月支報酬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2,425元,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需自備悠遊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