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8-12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7-28~2023-08-12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含大學)畢業。
(三) 具展覽場值勤一年以上(含一年)之相關工作經驗。
(四) 具展覽美術作品安全維護知識及相關經驗。
(五) 具展覽及作品資訊設備操作技能。
(六) 具展覽現場觀眾秩序維護之應對、處理經驗(具英語文能力者尤佳)。
(七) 具電腦文書處理技能。
工作項目 (一) 展場站班執勤、值勤班表排班、展場保全執勤人員督班及管理。
(二) 展覽室門禁管理。
(三) 展品安全管理、展覽期間作品開關機及運作情形管理、展覽期間作品維修護管理。
(四) 民眾參觀安全管理。
(五) 須配合本館展場對外開放時間到班執勤。
(六)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
聯絡E-Mail personnel01@art.ntmo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於112年8月12日(含)前至本館網站https://www.ntmofa.gov.tw (首頁/加入我們/徵才)下載格式繕打「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一)」後傳送至personnel01@art.ntmofa.gov.tw,無需印出寄回;另備齊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於112年8月12日(含)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1)甄選約僱人員報名表(請至本館網站下載格式)。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中文譯本及成績證明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4)自傳(約500字請繕打於簡要自述)。
(5)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裝訂整齊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地址: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美術館約僱職務代理人,並書寫寄件人姓名及地址】,已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
(6)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測驗或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2.本職缺月酬標準: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本職缺係人員請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暫訂至112年12月11日止(倘被代理人員於前開期間提前銷假或復職,則約僱職務代理人自該員上班或復職當日解僱)。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4.聯絡方式:
(1)徵才相關事宜:人事室陳組員,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2。
(2)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黃組長,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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