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文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08~2025-03-2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 (四)無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備培訓或國內外交流事務之工作經驗與知能尤佳。 (六)對英語學習有高度興趣。 (七)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平均每分鐘中文輸入至少30個字),熟悉word、excel操作。 |
工作項目 | 公務人員培訓及國內外交流事務等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國家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通信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記應徵職務,於114年3月24日前寄(送)本學院(以郵戳為憑),連絡電話:02-26531690黃小姐。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數名參加電腦測試及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及未通知參加電腦測試及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惟參加面試者,如面試結果均不符合業務需要,得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