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約僱辦事員~2025-09-1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A650070,新臺幣38,948元(280薪點)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03~2025-09-11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3.具公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4.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工作項目 1.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
2.環保署預公告之限用免洗餐具政策。
3.臺北市大型活動綠色行動指引相關業務。
4.委辦臺北市資源回收流向掌握暨回收站升級計畫。
5.辦理本市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業務。
6.臺北市各里資源回收相關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資源循環管理科)
聯絡E-Mail jz4426@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1767)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1日止(以系統報名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繳證件:
1.最高學歷證明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備註
一、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錄取者將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二、面試經錄取者,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俾利後續辦理設定事宜。
三、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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