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副審查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3~2025-11-17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食品、營養、藥學、醫學、生物科技等相關科系、所尤佳。 (三) 曾辦理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業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四)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與軟體操作;具衛生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及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五) 具學習、工作熱忱、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 優先進用符合上述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違規廣告法規增修訂及解釋相關事項。 (二) 協助辦理廣告監控委辦計畫相關事務。 (三) 協助辦理跨部會資料彙整。 (四) 協助辦理地方衛生局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考評項目訂定及評核。 (五) 協助辦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網際網路防護機構(iWIN)計畫及相關事項。 (六) 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114年11月17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註記「應徵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副審查員」: 1.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務必載明聯繫電話及e-mail信箱)。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3.自傳。 4.工作相關證照或證明文件影本(非必要)。 5.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四)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320薪點支給(約49,376元),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五) 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 (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連絡電話:02-2787-7207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