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6~2023-07-3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具高度工作熱忱、協調合作及資訊處理能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守望相助業務。 (二)國民教育。 (三)全民國防。 (四) 一般民政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本(112)年7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下列報名表(含個人照片)及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1. 報名表(請簽名) 檔案請至下列網址下載(本所徵才公告網頁)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 2.佐證資料(以下請併報名表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現職派令影本。 (2)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畢業證書影本。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資格條件不符、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實際情況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工作地址: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
聯絡E-Mail | tmyan@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4063979#331 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