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9~2025-06-2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土地財產、管理(含帳籍管理、建卡、登錄、定期盤點、報廢變賣、財管系統維護及財產增減表定期陳報等)。【不含志學分部財產繳回事宜】 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務(含火災及意外險保險)。 三、庫房及宿舍管理(含復興所)。 四、節約能源業務: (一) 節約能源計畫擬定、工作推行。 (二) 上網填報作業。 (三) 水電管制及經費結報。 五、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9號 |
聯絡E-Mail | vhhl0734@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資料: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A4格式、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三) 工作經歷佐證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四) 身份證影本(正反面)。 (五) 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證明影本等。 二、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送達本家總收文或以掛號郵寄本家以憑辦理(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組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三、甄選程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該職缺未獲分配(含未報到)考試錄取人員,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五、工作待遇: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花東地區機構約僱人員支給月酬標準表五等核予280薪點,新台幣39,564元。(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六、通信報名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號。聯絡電話:(03)8223111轉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莊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