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村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05~2025-12-17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者。 (三) 具普通重型機車及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四) 諳賽夏語、泰雅語、客家語之一尤佳。 |
| 工作項目 | 本鄉南江村、東河村、蓬萊村之村幹事(含山坡地巡查員)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本課後續業務調整。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353苗栗縣南庄鄉大同路3號) |
| 聯絡E-Mail | nzto074@ems.miaol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五) 本次徵才除正額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六) 聯絡電話:037-823115#105董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