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臨僱管理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09~2026-03-22 |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人員學經歷(至少符合1項):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研究院所以上學校食品學系、食品營養學系、醫事檢驗、生物科技及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畢業。 (2)國內外大學之食品學、食品營養學、醫事檢驗、生物科技及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4.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5.具備食品或藥品檢驗經驗及檢驗品管經驗尤佳。 ※薪資:月薪新臺幣43,121元整。(310薪點)。 (本職缺系本局辦理113年精進地方關鍵食安管理計畫檢驗強化方案-提升檢驗品質計畫之臨時人員,職缺錄取人員工作期程預定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該計畫變更依該計畫變更內容辦理) |
| 工作項目 | 1.辦理113年精進地方關鍵食安管理計畫時效管考及結案報告資料彙整。 2.執行食品化學檢驗業務。 3.執行食品微生物檢驗業務。 4.檢驗樣品耗材(料)等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科(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 號4 至7 樓) |
| 聯絡E-Mail | bv9887@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聯絡電話:張嘉玲,電話(02)2828-0102分機5931,電子郵件bv9887@gov.taipei。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4.本職缺進用期間:本職缺錄取人員工作期程預定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備註: 1.甄試方式: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