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6-03-31

徵才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6-03-24~2026-03-3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持有證明文件。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4.嫻熟電腦文書操作,每分鐘打字速度40個字以上者。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各類檔卷或贓證物品之收件管理、庫房整理、文書資料登錄及彙整等各項行政業務。
2.各類報表製作、稽催、彙整及相關行政業務洽辦。
3.協辦各類業務檢查、各式會議及會議紀錄製作。
4.協辦書記處所屬各項行政業務及長官交辦事項。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工作地址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聯絡E-Mail ptc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三等書記官職缺)」字樣,並於115年03月31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屏東市棒球路11號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5年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本職缺已列入115年考試任用計畫)。
4.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採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未附電腦中文輸入速度證明者(最近三年內),需加考電腦中文輸入;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甄選結果視成績擇優備取6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遇有同職稱需約僱職務代理人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錄用。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8-7535168轉6103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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