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2026-01-04

徵才機關 國家教育研究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28~2026-01-0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關專業訓練及工作經驗尤佳。
3.具熱忱務實、溝通協調、公文寫作及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未具雙(多)重國籍,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本院臺北院區機電、消防、電梯、空調設備、照明、用水等管理及維護。
2.本院臺北院區會議室管理及維護。
3.本院臺北院區飲水機設備、機械式停車設備、污水處理操作等管理及維護。
4.辦理臺北市民防團、大型消防計畫申報等相關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院臺北院區(臺北市⼤安區和平東路⼀段179號)
聯絡E-Mail abby0700@mail.naer.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員請使⽤事求⼈線上職缺應徵,並請於系統填寫個⼈基本資料及上傳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述),並請附國⺠⾝分證正反⾯影印本、專科以上學歷證件、相關經歷證明、其他有助甄選之證照或證明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本職務係115年公務⼈員普通考試錄取⼈員之職務代理⼈, 聘期⾃實際到職⽇起⾄115年公務⼈員普通考試錄取⼈員到職⽇前1⽇⽌、代理事由消失時或⾄115年12⽉31⽇⽌。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員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5個⽉內。
4.待遇依「⾏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員僱⽤辦法」約僱五等280薪點敘薪(每點折合率139.1),每⽉薪資報酬為新臺幣 38,948元。
5.聯絡⼈及電話:⼈事室簡小姐,(02)7740-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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