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技士~2026-01-03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12-26~2026-01-03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工作項目 環境保護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聯絡E-Mail 1001400@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12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二)初審合格者本局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羅主任,聯絡電話:03-5519345分機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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