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7-01~2021-07-07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文簽辦、文稿撰寫能力者尤佳。 (二)工作積極、須熟諳電腦操作、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配合業務加班及出差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客家文化活動的規劃及辦理。 (二)東勢客家文化園區相關計畫案執行及督導。 (三)採購標案研擬與執行。 (四)預算編列、執行與核銷。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具意願者請於110年7月7日下班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附照片並親自簽名,請蒐尋“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約僱人員甄選報名”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發展組林姚聰小姐收」(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辦理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文教發展組約僱人員」,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2108,林小姐)。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會將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資料不齊,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1年1月)。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僱用報酬:本職務為適用「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之約僱人員,支280薪點,薪津報酬約為月支34,9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提繳退休金個人自付費用)。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