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契約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23~2022-02-28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歷,土木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為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三、熟悉相關營繕工程法令、中央政府採購法令者,並具工程相關經驗者,或膫解中苗農村農村再生概況,具從事農村再生推動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辦水土保持治山防災或農村再生工程測設監工、招標文件、合約書、預算書、結算書、報表與簡報資料等製作及彙整事宜。 二、協辦工程簡報製作繪圖資料彙整。 三、協助農村再生社區相關計畫推動及亮點工程等相關執行及聯繫事項。 四、辦理工程進度管考、登錄等文書資料處理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2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25261165轉2600。 二、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請附中譯本)、自傳、工作經歷證明、相關證照等資料,並請以A4紙張影印依上列次序【直式橫書】裝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及連絡電話。 三、報名期限:民國111年2月28日前(期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之規定),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約談,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相關資料本機關將保存3個月後予以銷毀,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月薪35,1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