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20-06-1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6-04~2020-06-15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現任職務經銓敘審定委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限制轉調之情形。
三、 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所定情事之一者。
五、 具辦理地價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價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080001.a@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09年6月15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併請掃描上傳。證明文件如下:
(一) 考試及格證書。
(二) 最高學歷證件。
(三) 現職派令。
(四) 最近一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 最近5年(104年至108年)考績通知書。
(六) 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
二、 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明文件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 本甄選案正取名額1名,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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