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徵求 約僱人員~2021-11-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0-29~2021-11-0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者。
2.熟悉文書處理基本操作(含word、excel……)、主動積極、能主動管理業務進度。
3.對人事業務具有興趣及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組編、任免及訓練相關業務。
2、考核、考績及進修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4044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聯絡E-Mail fs-996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前採線上應徵(fs-9962@mail.taipei.gov.tw)或郵寄應徵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方式,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個人履歷(請至本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同公告下載使用或自行下載均可)(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服務證明文件影本(無可免)(4)專業證照影本(無可免),以線上傳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人事室)收【地址:11404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郵寄者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員職務」。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2.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註明「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務必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詳細工作情形請來電:02-27961833轉250簡先生。
3.報酬:支280薪點,約新台幣34,916元。
4.本職缺正取1名,另擇優1至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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