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月薪折合31,175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8-05~2021-08-12 |
資格條件 | 1.公私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高中職以上(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操作(如Office、word、excel等)。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本項工作需無懼接觸犬貓。 5.具汽車駕駛執照,具3.5噸貨車駕駛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縣遊蕩動物捕捉、危難動物處理(需輪值假日及夜間工作)、動物保護宣導與查核、認養動物運送等動物管制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宜蘭縣五結鄉利寶路60號) |
聯絡E-Mail | bryan@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0年8月12日16:00止,寄達第四股陳股長收(逾期恕不受理),地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寶路60號,檢具文件如下:(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印章,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第四股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3.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4. 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本次進用約僱代理人員需先試用,自僱用日起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續用)。 5.本次公開徵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惟無適當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6.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洽(03)9602350轉600陳股長。 7.面試時間及地點:110年8月13日(星期五 )上午9時30分於本所2樓會議室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