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09-07~2021-09-13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三)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行政課一般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案件。 |
工作地址 |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 |
聯絡E-Mail | aaa85289295@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務請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英檢證明等佐證資料(若無免附),至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及填表人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8751321分機191人事室吳先生)。 (二)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視需要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