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21~2020-08-10 |
資格條件 | 1. 具教育部認同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及具有公務人員普考或高考(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具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3.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遵守無菸政策。 |
工作項目 |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3.因業務需要適時調整。 |
工作地址 | 3330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人事室 |
聯絡E-Mail | hhl@mail.tyg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檢附(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5)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雙面列印並簽名)各乙份。資料請於本(109)年8月10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330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人事室)連小姐辦理報名,聯絡電話:03-3699721#4547,請於信封註明「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應徵「人事室助理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合者另行約談,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本次公開甄選均由本院就應徵人員採取擇優面試,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如未能立即遴用者,得視成績情形增列候補1名,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