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6-09~2020-06-15 |
資格條件 | (一) 須為桃園市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編制內之工友(含技工、駕駛),且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 身心健康、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三) 須具備職業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一) 首長專用車之駕駛工作及保養維護。 (二) 協助事務性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九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09年06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議會總務組」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親送本會報名。 (二)應檢附證件: 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半年內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 5、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6、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證明。 (三)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甄選錄取人員,需取得現職機關移撥同意書,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會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 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人:本會總務組林怡杉專員,聯絡電話:03-3322191轉分機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