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0-01-17~2020-01-22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資格: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具有行政文書、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所有關文化觀光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僱用期間:本案係列入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原住民職系科任用計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09年12月底),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2)薪資:五等280薪點約僱人員(月薪37,996元),依據花蓮縣政府服務山僻及花東地區約聘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山僻地區第一級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 |
聯絡E-Mail | aaa85289295@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將1.履歷表(需附相片、註明聯絡電話、並請務必於履歷表上明列正職工作經歷及年資)、2.自傳、3.畢業證書、證照或受訓證書影本資料,親送或逕寄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人事室吳先生收 (請於109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達,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文化暨觀光課五等約僱人員(職代)職缺」,未註明欲應徵之職缺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因資格不符或因面試未錄取而欲取回履歷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便寄還。 (三)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備取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 (四)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五)聯絡電話:03-8751321分機191(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