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8-06-11~2018-06-1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畢業。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並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可調任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3無限制任用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4.具有相關社福業務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所社會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辯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具以下文(證)件均採A4格式,依序排列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2.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7年6月18日下午17點前,郵寄達(不以郵戳為憑)或送達尖石鄉公所人事室張先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郵寄地址: 31342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課員),逾期恕不受理。報名相關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3.甄選方式:先就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即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5.聯絡電話:03-55841001分機231人事室張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