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4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18-12-27~2019-01-01 |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男需役畢),並熟悉電腦Word等資訊能力且負責盡職,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及行政事務溝協調能力者。 二、具電力工程相關經驗尤佳。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僱用報酬:約僱四等(250薪點),薪俸報酬每月40,050元(含離島加給),參加勞、健保及勞退提撥金,由每月薪俸扣繳自付額。 聘期:本約僱人員僱用時間自行政總處核定函核准日起,並依實際到職日至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經錄取僱用者,報到時須繳交最近3個月以內之體格檢查表);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聘用期間約108年10月中、下旬) B.餘請詳閱簡章內容。 |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一)辦理實習日誌、實習進度、控管各項材料器具申購使用等業務。 (二)協辦實習報告查閱登記、工廠衛生安全、均優質化課程研習活動等事宜。 (三)辦理有關各類科暨全國技術檢定、即測即評即發證及學術科測試等事宜。 (四)辦理財產設備管理申報、各項損耗、逾期器材之報廢。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辦公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1號(本校實習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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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A.報名手續: 一、採現場報名及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資格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親至本校人事室 (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1號行政大樓2樓)報名,通訊報名者,必須於報名截止日中午12時前將報名相關表件寄達(逾期不候);(離島地區受限天候狀況,請及早辦理,並請於表件寄出後以電話告知) 二、報名時間: 108年1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三、聯絡人:楊先生,電話:082-333274轉702,傳真:082-335083。 B.餘請詳閱簡章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