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34,916元) |
職稱 | 約僱工程員 |
職系 | 都市計畫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02~2019-08-08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大學專科院校以上學位畢業者(包含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建築/室內設計/都市防災/都市規劃/財務金融經濟/地政/地理/公共行政/不動產城鄉等相關科系)。 三、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具備製作簡報及企劃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老舊街區再生策略、再生計畫及相關委託研究案。 二、劃定更新單元審查。 三、大稻埕容積移轉審查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捷運南京復興2號出口旁宏盛國際金融中心) |
聯絡E-Mail | luckeyeve@uro.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 1、簡要履歷(含照片、經歷及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經歷證明文件(須有工作內容相關資料可判斷工作性質者)。 4、其他證明文件(如作品集、)。 等相關資料影本,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於公告截止當日前郵寄(以掛號郵戳為憑)或於公告截止當日17:30前親送: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科約僱工程員)。聯絡電話:(02)27815696轉3168(王小姐)。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合者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及函復。 三、甄選結果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四、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 備註: 本案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可僱用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約可僱用自109年3月下旬),考試分發人員報到任職,須配合如期解僱,不得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