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8-01-04~2018-01-09 |
資格條件 | 一、具原住民身分之現職公務人員,具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法定任用(含權理)資格。 二、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無特考特用及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學生宿舍行政管理。二、住宿學生生活輔導。三、學生伙食督導管理。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四上午6:00至9:00,下午17:00至22:00;每週五上午6:00至9:00及每週日下午17:00至22:00。 住校時間:自每週日起至週四晚間22:00至翌日上午6:00應住於學生宿舍管理室,此住校備勤時間係業務性質及因應特殊情況所必需,非實際上班時間。寒暑假期間扣除個人休假與補休假後,如無學生住校,不必留宿住校,其上班時間比照學校行政人員,於白天在學務處或學校宿舍正常上下班。詳細服勤管理及工作要項請參閱本校網頁。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二、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42號。 |
聯絡E-Mail | lu5312@mail.hlhs.h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通訊報名。 二、繳驗以下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依下列順序裝訂,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 國民身分證。(四)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五)現職銓審函。(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者免附)。 (七) 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載需親自簽名及黏貼照片)。 三、意者請於107年1月9日前,將二、所定資料逕寄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42號國立花蓮高級中學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幹事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本校聯絡電話:(03)8233348。 四、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電話及手機請保持通暢)。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員得不予錄(備)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