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10-30~2017-11-06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以上學校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本職缺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規定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者。 (四)具環保行政、環境工程、環保技術等相關學經歷、工作經驗或技師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園區環評承諾事項之執行。 (二)環評相關行政程序之辦理。 (三)園區廠商環保許可及污染總量之審核及管理。 (四)環保設施(污水處理廠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等)之委託操作維護。 (五)其他環保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局(40763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且資格符合者,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ctsp.gov.tw)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maggie@ctsp.gov.tw,並檢附以下書表證件,於106年11月6日(含)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至40763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25658588轉6611戴小姐),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資料請填寫完整,須註明日、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1份。 (二)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英語能力及工作經歷證明 文件等資料影本,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紙)依序裝訂。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資格不合(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擇優酌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