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徵求 約僱辦事員(職務代理人)~2017-08-25

徵才機關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8-14~2017-08-25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具有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主辦財產管理業務。
二、辦理環境、環教、消防安全、集中採購等業務。
三、辦理一般行政管理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 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寄至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聯絡電話:02-29462793分機360)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合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8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三、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80薪點,約33908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自提儲金)。
五、僱用日期自到職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種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