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 徵求 專員~2019-01-31

徵才機關 臺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9-01-24~2019-01-31
資格條件 (一)本職缺係依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進用之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機要專員,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1條之限制。
(二)國內外獨立學院、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或得有學士學位並曾任相關行政職務滿二年者,或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曾任相關職務滿三年,男女不拘。
(三)具有秘書事務管理經驗者佳。
()外語能力強、諳電腦。
(五) 品行端正、勤奮盡責、能力強、活潑、自信心強、自認形象佳,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工作調派。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公務行程安排事宜。
(二) 辦理公務行程行前相關資料蒐集。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號
聯絡E-Mail nana@mail.tn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檢具以下資料:履歷表(完整詳實)、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
(二) 應徵資料請於107年1月31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7084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號臺南市議會人事室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三) 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期間為3個月。
(四) 本職缺聯絡人:莊小姐,聯絡電話:06-390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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