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10-02~2018-10-1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一職等以上之法定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注重行政倫理,熟悉電腦操作,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
工作項目 | 出納業務、財產管理、零用金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174之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於107年10月15日(含)前掛號郵寄至「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文獻館書記職務」,電子履歷恕不受理。 2.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亦得予從缺。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如未錄取者,欲取回相關資料,請於信封內附上回郵信封,未附者不另行退件。 3.連絡電話:應徵文件問題請洽02-27208889#3590王先生,承辦業務問題請洽02-23115355#11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