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徵求 短期約僱護理師~2018-11-05

徵才機關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短期約僱護理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8-10-26~2018-11-05
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理師或護士專門職業證書。
(二)專科(含)以上畢業;如係高級中等學校畢業,需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
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需附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之執
業登記及服務或離職證明)。
(三)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第28 條各款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護理人員法第6 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登錄及通報,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
(二)學生特殊疾病、緊急連絡等資料收集並建檔追踪。
(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協助學生理賠事宜。
(四)辦理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鹿港高中
聯絡E-Mail yjr4321@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僱用期間:自107年11月19日至107年12月7日止。本約僱案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請於107年11月5日(星期一)前將下列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地址:514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報名資料恕不退還。辦公時間請電洽04-7772403 轉721 或722 確認報名資料是否已寄達。
(二)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相關證件繳附影本;請以A4 白色紙列印彙整依序裝訂)
1.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 份(如附件1.2)。
2.最近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 張(粘貼於報名表)。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公告地點及期間:(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http://www.dgpa.gov.tw/求才訊息。
(二)本校網址:http:// http://www.lksh.chc.edu.tw/。
(三)公告期間:自即日起至107年11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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