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07-26~2019-08-05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4. 具博物館相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5. 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能獨立思考運作,處事細膩並兼有創新及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本館展示計畫等事項。 2. 策劃本館各項教育推廣課程、活動、研討及座談。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並需配合博物館作職務調整。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及館區等(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50號) |
聯絡E-Mail | homufan@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需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不需附照片)、身分證正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明書、最近3年考績、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8年8月5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逕寄【261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50號人事管理員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展示教育組組員」職務及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 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977-9700轉207何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977-9700轉200邱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