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 徵求 助理員~2019-10-18

徵才機關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0-09~2019-10-1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委任第4職等以上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臺灣歷史、文學、教育、社會、政治、博物館等相關系所學士(含)以上畢業,熟悉公文繕打及處理流程,並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有2年以上博物館展覽、教育推廣、公部門補助款等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權教育推廣補助計畫。
(二)辦理人權教育推廣活動。
(三)綜合研考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齊1.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含相片,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銓敘部相關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7.最近5年獎懲令、8.英語能力等相關資料影本(以上均為影本,請依序裝訂),於108年10月18日前逕寄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人事室(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展示教育組文化行政職系助理員」。
(二)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五)洽詢電話:(02)2218-2438轉323楊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